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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多措并举做好个体工商户年报工作

  东北新闻网、北斗融媒讯(记者田理)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规定,辽宁省正常存续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在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和公示上一年度的年报。为方便个体工商户进行年报,今年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优化完善个体工商户年报服务,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简化年报填报事项。对我省个体工商户年报填报事项进行精简,不再要求个体工商户填报行政机关已掌握的有关信息。在个体工商户年报中删除了行政许可、特种设备等填报内容。同时,将多个填报页面整合为一个页面,实现个体工商户年报填报信息的“一屏展示”,提高了年报填报的便利度。

  优化年报填报流程。优化个体工商户年报登录模式,增加了以经营者身份证号码登录方式。在个体工商户年报事项中自动带入登记相关信息,可选择导入上一年度填报的年报内容。方便个体工商户对有变化的信息进行修改,没有变化的,直接点击确认后即可提交报送,实现个体工商户年报的“一键确认”,提升了年报报送的效率。

  加强年报服务指导。为帮助个体工商户理解并完成年报报送,在年报填报界面中设置了“提示”功能,增加了年报填报操作手册。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对个体工商户登录年报系统到完成年报提交,进行全过程详细说明。个体工商户“一看就会”。

  个体工商户如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年报,将被市场监管部门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影响自身的信用。对此,我省还开通了网上办理功能,个体工商户“足不出户”,即可通过网上便捷办理,实现信用修复。



责任编辑:陈伶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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