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发文!支持建设100个乡村旅游重点村
- 来源:辽宁日报
- 时间:2023-11-16 09:36:06
为加快农文旅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日前,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制定了《辽宁省支持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立足辽宁省情农情和发展阶段特征,用活用好浙江“千万工程”的精髓要义和理念方法,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发挥辽宁乡村特色产业和文化旅游资源优势,深化“三产融合”,支持建设乡村旅游重点村。
方案提出了哪些要求和目标和任务,一起来看看。
一、总体要求
——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发挥政府在政策扶持、资源整合、要素聚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协同推进机制,形成“农民主体、企业带动、社会参与”的发展格局。
——丰富内涵、打造精品。践行“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理念,紧紧依托乡村优势农业、旅游资源和民俗文化等,积极开发特色化、个性化、多样化的旅游产品,构建“有产业、有主题、有文化、有形象”的多品类乡村休闲目的地,推动辽宁乡村旅游精品化、品牌化发展。
——共建共享、融合发展。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促进城乡公共资源互惠共享。加快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高农业与旅游、文化、康养、教育、体育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因地制宜,分类引导。充分考虑不同类型村庄的地理优势、特色产业、旅游资源、历史民俗文化、经济水平等基础条件,实事求是,评估现状问题和主要潜力,因地制宜确定发展方向和支持重点,分类明确建设标准和目标任务,有力有序推进乡村旅游重点村提档升级。
二、建设目标
围绕开发农业多功能、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挖掘乡村多元价值、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等方面持续发力,遴选100个在全省有一定知名度、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村庄(包括文化和旅游部门评定的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农业农村部门评定的美丽休闲乡村以及精品线路所涵盖的村庄等),形成一批地域特色明显、优势资源突出、经营主体集聚、服务设施完备、休闲内涵丰富、功能开发多元、联农带农突出、体制机制创新乡村振兴示范典型,进入全国美丽乡村建设先进行列。
——基础完善,品质提升。村容村貌焕然一新,供电、供水、通信、消防、生态环境、医疗卫生和文化等基础条件明显改善。村旅游交通、游览、安全、卫生、邮电服务、旅游购物、经营管理、资源和环境保护、旅游资源吸引力、市场吸引力等达到AA级以上国家旅游景区标准。
——产业融合,品牌塑造。围绕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加快农文旅产业全链条升级,把乡村旅游产业做大、产品做精、特色做足、品牌做强。鼓励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发展“互联网+民宿”,打造100家乡村精品旅游民宿;鼓励将农副产品、手工艺品转化为旅游商品,线上线下打造100家“后备箱”工程示范基地;塑造“辽礼”“辽节”特色品牌,稳步培育100个精品活动(文创品牌)。
——规模扩大,贡献提高。到2025年,乡村旅游重点村接待人次年均增长10%左右。乡村旅游成为当地的主导产业和农民致富增收的重要渠道。重点村年旅游收入平均达到200万元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规划引领,擘画乡村休闲旅游蓝图。强化顶层设计、系统谋划,制定全省支持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方案。重点村要有单独制定的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或在“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中有完整独立的乡村旅游内容。规划应符合当地实际,尊重村民发展意愿,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布局。与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衔接,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以及各类海域保护线。乡村旅游发展定位明确合理,文化内涵丰富、主题特色突出、品牌形象鲜明。
(二)提升环境品质,打造“三美”乡村。深入实施农村环境净化整治行动,打造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推进乡村“三美”建设,达到“美丽庭院、美丽村屯、美丽田园”。营造丰富的乡村景观与文化风貌,扩大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绿化覆盖率,全村环境应绿尽绿。广泛发动农民群众,全面推行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建立环境监督员制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加快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切实把农村垃圾治理到位。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资金、有监督”的农村环境管护机制。到2025年,乡村环境管护实现社会化服务、市场化运营,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
(三)加强特色发展,丰富产业类型。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推动设施农业提档升级,推进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打造,推进 “一村一品”建设,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支持特色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业发展。发挥“庭院经济”助农增收效应,引导农家小吃、特色民宿、家庭农场、传统手工制作等特色产业集聚。因地制宜开展休闲采摘、认养农业、农耕体验、科普教育、旅游观光等,充分挖掘特色旅游与传统文化资源,使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旅游资源充分利用,形成多元融合的乡村旅游业态。实施“后备箱”工程,鼓励村民将土特产品、手工艺品就地就近销售,支持旅游重点村建设电商服务站、农副土特产品商店,在邻近的景区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特色农产品销售专区。到2025年,重点培育100家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示范基地。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配套服务。完善交通、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品质。提升乡村供水保障水平,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加强供电设施建设,提升乡村旅游供电保障能力。建立乡村旅游咨询服务体系,完善旅游咨询、预订销售、投诉受理、医疗急救等功能,加强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提升村庄外部交通指引标识和内部标识系统。推进民宿的升级改造,提升游客旅居舒适度。鼓励村民建设一批乡村酒吧、主题餐饮、智慧书屋项目,带动乡村旅游配套设施提质升级。到2025年,重点村设施、服务等达到AA级以上国家旅游景区标准。
(五)创新运营模式,完善利益共享机制。坚持农民在乡村旅游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提升专业化、现代化运营水平,引入成熟的项目建设和运营模式,推进乡村旅游市场化、企业化管理。推广农户自主经营、“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创客+农户”、“村集体+公司+农户”运营组织模式,激发乡村内生动力。建立多元主体投资机制,吸引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村民等社会资金参与投建乡村旅游项目。鼓励村民利用自有房屋、院落或者其他场所依法从事旅游经营。引导村集体和村民入股乡村旅游合作社、旅游企业,鼓励企业实行保底分红。壮大乡村旅游带头人队伍,鼓励乡村旅游专家以入股、合作等方式参与乡村旅游经营,实现互利共赢。到2025年,培育100个乡村旅游运营主体,盘活300幢闲置农房发展乡村旅游。
(六)强化培训指导,壮大乡村旅游经营主体。引育一批综合性文旅企业集团,大力支持民营文旅企业发展。支持乡村旅游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乡村民宿、露营、餐饮、景区等组建跨业态、跨区域的文旅联盟。培育一批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乡村旅游带头人和从业人员。支持当地村民和回乡创业人员参与乡村旅游经营和服务,鼓励乡村旅游企业优先吸纳当地村民就业。提升乡村旅游服务品质,完善乡村旅游相关服务规范和标准,加强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把农民培训与发展产业、传承文化等结合起来,重点开展餐饮住宿服务、乡村旅游经营管理、乡土文化讲解、民族手工艺制作等特色实用技能培训。加强文旅经营主体和职业院校合作交流。到2025年,每年推出10家乡村旅游“双创”企业,每年培训各类人员1000人次。
(七)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提升智慧化水平。打造感知体验、智慧应用、要素集聚、融合创新的“互联网+”产业生态圈。支持旅游景区创新游览模式,应用VR、AR等技术,实现资源汇“云端”,推动云游、云娱乐、云直播、云看展等新业态探索实践,提升旅游体验。加大乡村旅游品牌线上宣传推广力度,推动知名线上旅行商与乡村旅游企业合作,培育“网红”打卡地,发展流量经济。推进乡村旅游智慧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导游、导航、导厕、导览、导购等智慧旅游服务。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进一步畅通农产品出村进城流通渠道。
(八)强化宣传推介,培育旅游品牌。深入村庄开展宣传活动,联合相关媒体合办栏目、开设网络频道。加强旅游线路宣传推介,绘制辽宁乡村旅游地图,宣传春夏秋冬不同季节的风景和体验。擦亮辽宁乡村旅游品牌,不断丰富文化内涵。举办中国农民丰收节庆祝活动,强力打造大连赏槐会、鞍山千山梨花节、抚顺满族风情节、本溪枫叶节、丹东河口桃花节、营口冰雪温泉节、盘锦芦花节等精品活动。到2025年,培育100个精品活动。
(九)优化市场环境,加强规范发展。夯实省内市场空间,激活国内客源市场,加大重点客源地营销。加强乡村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夯实乡村旅游经营主体责任,增强优质服务意识,强化诚信经营、文明服务。充分发挥各类协会等社会组织的行业自律作用,倡导“人人都是旅游形象,个个都是旅游名片”的服务理念,维护良好的乡风民风,引导乡村旅游经营主体规范运行。加强乡村旅游场所及周边社会治安问题综合整治。畅通线上线下旅游投诉渠道,做到“接诉即办”,建立健全旅游投诉纠纷调解机制。推动乡村旅游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新成效。